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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December 13, 2013

英文的故事 (一) : Old English (上)

(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,請至下列網頁按〝like以後就可以較快得知此部落格的新動態 謝謝!)   - July 5, 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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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二十世紀起,英文就開始扮演國際通用語言的角色,其重要性實在不須要我贅言。然而這個語言,其實走過一條很長的路,才到達我們今天看到的面貌。

一般學者,將英文的發展史分成三個時期: Old EnglishMiddle English、和Modern English。在這一集裡面,我會集中在介紹Old English 的前半段發展歷程。

歐亞主要文明第一次探入英倫三島,是在羅馬的凱撒征服了高盧地區(大約是現在的法國地區)之後。他在 55 BC 派遣軍隊渡過英倫海峽,但是為時不長。後來經過他數位繼任者的持續努力,到43 AD 總算穩定地控制了大不列顛島的南半。 在此之前,在英倫三島上居住的,是幾個操克爾特(Celtic)語族的民族。(「Celt」的「C」,以發「K」的音為主,不過也有人發成「S」的音。)在羅馬勢力最強盛的時候,在其北疆築有一道 Hadrian Wall,來防禦北方還沒被征服的克爾特勢力。在古代,「克爾特語族」曾經在歐洲有比較廣泛的分佈。但是今天,它主要局限在英倫三島的西北部,和法國的西部一角。比較主要的成員有愛爾蘭語(Irish)、威爾斯語(Welsh)、以及法國的西部一角的 Breton語。(雖然「英倫三島」似乎是一個誤稱,其實只有兩個大島,但是中文裡面還沒有更好的名稱;「大不列顛群島」和「大不列顛島」太接近,容易混淆。所以我就沿襲傳統,還是使用「英倫三島」。)

 
羅馬人對大不列顛島的統治所遺留最大的影響,是將基督教傳入英倫三島地區,其地域還超過了羅馬的勢力範圍。 例如說,羅馬並沒有征服愛爾蘭島,它一直是在克爾特人的控制之下。而來自大不列顛島的僧侶 Saint Patrick 則在羅馬統治的末期或稍晚,到達愛爾蘭島長期傳教,奠定了基督教在愛爾蘭島的基礎,也對愛爾蘭島的福祉作出了重要的貢獻。直到如今,愛爾蘭人每年最重要的節日,就是紀念他的 「Saint Patrick’s Day」

到了接近 400 AD 左右,羅馬帝國的勢力已經大不如前,連帝國的核心地區,都開始出現危機,更無力去保護在偏遠的大不列顛島上的領地。於是羅馬帝國在 410 AD ,正式撤出大不列顛島。之後一、兩百年的歷史發展,傳統上的說法,大多是參考一位英國早期重要的學者和僧侶Venerable Bede 731 AD 完成的拉丁文著作「Historia  ecclesiastica  gentis  Anglorum」(英譯「An 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」)。

這個傳統上的說法,基本上是說在410 AD羅馬帝國的勢力撤出大不列顛島之後,這個地區出現了政治真空。而在449 AD,原居於德國北部沿海及丹麥地區的 AngloSaxon、和Jutes  這三個「日耳曼語族」(Germanic languages)的成員種族,在一對兄弟 Hengist Horsa 的帶領之下,登上大不列顛島,並開始了持續數十年的日耳曼語人口移入,同時將原在此地區操克爾特語的住民裡的男性,屠殺殆盡。  從此,大不列顛島的大部份,成為這三個日耳曼語種族的屯地,而他們所操的語言,彼此相當接近,也就成了 Old English 的濫觴。 克爾特語除了地名之外,幾乎沒有在Old English裡面留下痕跡。連羅馬帝國的三百多年統治,在語言上也只在留下了宗教方面的影響。 所以Old English 很相當純粹地屬於「日耳曼語族」(Germanic languages)。


(日耳曼語族 是「印歐語系」(Indo-European languages)的一支,而「印歐語系」是一個很大的語系,它包括了拉丁語族(其成員有拉丁文、法文、義大利文、西班牙文、和葡萄牙文。)、前面提到的「克爾特語族」、還有希臘文、以及遠達印度半島的許多其他語族。)


可是第20世紀以後,學者逐漸發現一些蛛絲馬跡,顯示實際情況、似乎比上述的傳統說法稍為複雜:

(一) Old English除了含有AngloSaxon、和Jutes的語言成份之外,還包含了當時位在現今荷蘭北海岸的Frisian 語言的特色。例如說:英文「cat 」和「sad 這些字裡面 a 」的發音法,在所有的日耳曼語族裡面,就只有Frisian 語有。

(二) 大不列顛島的東南沿海地區,似乎在羅馬時期,就已經有為數不多的日耳曼語種族屯墾。而不是在449 AD,日耳曼語種族才忽然出現。

(三)英文的幾個文法上的特點,似乎是受到了原來居民的克爾特語的影響:

1)     英文裡面經常使用不帶意義的〝do〞,例如〝Do you like this?〞或是〝I do not eat fish.〞。這些不帶意義的〝do〞,被語言學者稱為〝Do-support〞,這種現象在日耳曼語族裡很少見,但是在克爾特語族裡卻是常見。

2)     在英文裡面要表達現在的動作,經常會使用現在進行式,而不是現在式。像「我在寫一封信」,在西班牙文裡面除非要強調動作的進行,否則只須要說「Yo escribo una carta.」就可以了。 而且通常會把主詞「Yo」(我)省略掉,只說「Escribo una carta.」就可以了,而不須要特別使用現在進行式的「Estoy escribiendo una carta.」。但是在英文裡面卻會說成「I am writing a letter」,只說「I write a letter.」反而不順耳。 這種現象被語言學者稱為「Regular Progressive」,甚至是「Obsessive Progressive」(強迫性的進行式)。日耳曼語族的其他成員、甚或印歐語系裡面在西歐的其他語族,包括前面所舉例子裡面的西班牙文,都很少有這種現象,但是在克爾特語族裡卻是常見。

不過除了這些細節之外,Old English基本上是一種日耳曼語,所以它和其它的日耳曼語(例如現代的德語和荷蘭語)一樣,有很複雜的動詞格式變化、以及名詞和代名詞數與格的變化。可是經過了一千年之後,在 Modern English 裡面,這些複雜的變化大部分都已經消失了。 這個文法簡化的過程,是英文的演化史上很重要的一環,也是長久日換星移的累積,我會依序和大家分享。 現在簡而言之:它大致始於西元八、九百年,而在西元 1066年左右Old English繼續轉變成 Middle English 時,文法的簡化已經進行了不少。

有趣的是,隨著文法日益簡化,英文的字彙卻日益豐富。 新字彙的主要來源,是吸收其他語言的字彙。第一次這樣的收納新字彙,就發生在大約 600 AD,起因於雖然羅馬帝國的統治,在英倫三島建立起了基督教會,但是羅馬帝國的勢力撤出之後,當地的教會也和羅馬的基督教中樞失去了連繫。所以在 595 AD ,教宗 Gregory the Great 派遣了一位 Benedict 的教士 Augustine ,帶領一個宣教團到英倫三島,重新建立起以羅馬為中心的基督教組織。Augustine 到達英倫三島之後,以靠近英倫海峽的 Canterbury 為基地,開始建立基督教會。這個新教會、和幾百年前羅馬帝國遺留下來的舊教會有一些不同之處,所以一開始有競爭的壓力,不過假以時日,而逐漸融合。在大不列顛島的東半部,新教會佔有優勢。所以後來在悠長的歲月裡,Canterbury 一直是英國的基督教中心。英國王位的爭奪者,都以能得到Canterbury主教的加冕,作為其權力合法性的背書。直到今天,Canterbury都還是英國國教的大主教座堂。 這次羅馬教宗的宣教努力,也為 Old English 帶進來很多新的事務和字彙,像winemintpoundanchormilelinencampbutterwallsignchurch Saturday 等等,都是這一次收納進來的,算是 Old English 史上第一次有規模地吸收外來字彙。


如果朋友當中,有對西洋音樂史熟悉的,可能聽說過最早期的一種主要西洋音樂,是在基督教會發展出來的聖歌(chant)。而根據傳說,這些聖歌是由一位名為 Gregory 的教宗開始創作的,所以它們被稱為「葛利格聖歌」(Gregorian Chant)。雖然這個傳說的真實性並不高,但是教宗Gregory對基督教世界的確建樹良多;他就是派遣 Augustine 率團到英倫三島,重新建立與羅馬直接連繫的基督教會的那一位教宗。
 
Old English 最大的改變,是發生在西元八、九百年之間 Viking(維京人) 數度入侵,並且留下來屯墾之後,我會在下一集裡面和大家分享那個過程。在這一集結束之前,我還是大略介紹一下Old English比較原始的輪廓。

(一)     像其他的日耳曼語族成員一樣,Old English的動詞有很複雜的變化,會跟隨主詞的角色(例如你、我、或他)、主詞的性別、主詞的單複數、以及動作的時式等等,來變化其外觀。

(二)     Old English動詞的過去式中,作不規則變化的比例很高, 而且經常是變動字裡的主要母音。現在Modern English 裡面,只剩下少數幾個這樣的動詞,例如 drive」變 drove」、 wear wore」、「 sit sat」………等等。這些改變母音的動詞,被稱為「strong  verb」。而那些規則變化的動詞,則被稱為「weak  verb」。  有些學者覺得:日耳曼語族裡面的 strong verb 這種保持原來字型,而變化主要母音的現象,可能是受到閃米語系(Semitic Languages)的影響。(閃米語系在西亞及中東一帶,曾經作為國際性語言長達數千年之久,像耶穌的母語 Aramaic,就是一個例子。現代的閃米語系,包括了希伯來文、和阿拉伯文。)

(三)     名詞的性別,主要是文法性別,而不是自然性別。例如說,和「 woman 」意義相近的 Old English 字彙有兩個:一個是 wif 」,另外一個是 wifman」。後者是陰性的,而前者卻是中性的。 (學過其他西歐語言的朋友都知道:在許多印歐語系的成員裡,動詞的變化會隨著主詞的性別而不同,而每個名詞都擁有這樣的「文法性別」。)

(四)     名詞的複數,也不是單純地將單數字尾加s,而是有很繁瑣的規則。Old English 的名詞依其變複數的規則可以分為三個大群:「strong noun」、 weak noun」、和 athematic noun」、以及幾個小群。 每一群都又它一套變化的規則,不同的文法性別何和詞格(主格、直接受格、間接受格……等等)有不同的變化方法,比Modern English要複雜得多了,我們也不必去深究。其中和 Modern English較有關的資訊,是 Modern English 裡面複數字尾加「s」的名詞,是從strong noun這一群衍生出來的;像從 child 」變成「children」的名詞,是從weak noun這一群衍生出來的;而像從「tooth」變成「teeth」的名詞,則是從athematic noun這一群衍生出來的。

(五)     中文裡的詩詞和 Modern English裡的詩詞,都是押尾韻(end-rhyming)。 但是Old English 裡的詩詞則是押頭韻(alliteration),也就是字的第一個字母壓韻。更有趣的是如果第一個字母是子音的話,一定要相同的子音才算押韻。但是如果第一個字母是母音的話,不同的母音也可以算押韻。 如果用Modern English的字彙來作比擬的話,「Peter」和「Paul」在Old English 裡是押頭韻,而「Eden」和「Oscar」也算是押頭韻。   英文的詩詞後來會變成押尾韻,主要是受到拉丁文、希臘文、法文、以及義大利文詩詞的影響。

Old English 還有很多和 Modern English 迥異的地方,但是只從上述的輪廓看來,我想大部分的朋友已經會慶幸說:還好我們這一代須要修習的英文,是Modern English 而不是Old English

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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